问题 | 行政案件中医生的诊断证明能否作为人身伤害程序依据 |
释义 | 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有公司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的除外。具体的情形如下: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一、打架伤残鉴定在多久 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二、在我国殴打他人治安处罚需要伤情吗 并不是有伤情鉴定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殴打他人行为的,就是治安违法行为,经调查确定后,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1、没有作伤害鉴定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医院病历,且卷中现场笔录对伤势没有记载的,不能实施处罚。 2、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或重伤的;案件当事人对伤害程度存有异议并提出伤害鉴定申请的;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办案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作伤害鉴定的。 3、没有作伤害鉴定的案件,卷中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医院病历;当事人没有住院治疗的,办案民警应在现场笔录中对伤势程度及伤势的长度、宽度、面积等情况作详细记载。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伤害鉴定,但当事人拒绝的,卷中应当存有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人员实施了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经调查后,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即使没有伤情鉴定,也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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