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应用,数字经济成为了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第十四届全国政协新增了“数字经济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界别”。该界别旨在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数字经济的研究和应用,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为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化技术为核心,基于数字化信息和数据的交换、存储、分析和处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经济形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则是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通过对城市各领域的智能化改造,实现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精细化、高效化和便捷化,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第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应制定年度协商计划。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专题协商会议题及其他协商形式的重要议题,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