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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省内异地身份证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1、居住地派出所受理;2、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3、户籍地市级公安机关抽检;4、厅制证中心制作;5、受理地派出所核验发证。省内异地办身份证材料1、身份证;2、居住证或户口薄;3、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4、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省内异地办身份证对象必须是本省户籍人口,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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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