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状可以由原告当事人一方自己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书写,法律对此并无强制性要求规定。诉状应当包括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以及关于证据的信息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