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荒地开荒以后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在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宅基地和一些自留地、自留山等,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开垦的荒地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既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也没有和村里签订承包合同的话,这种情况按原则上来说,土地的使用权是归村集体的,农民开垦的土地就有可能被村集体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