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精神病离婚规定如下: 1、婚前患有精神疾病; 2、婚后因某种刺激复发; 3、婚前未患有精神疾病,婚后因某种强烈刺激或创伤引起的精神疾病; 4、一般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自己进行。但由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在精神正常时提起诉讼。如果是没有诉讼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应当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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