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2、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 采取强制公示原则,即 不动产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离婚时涉诉房产未取得房产证,无法确定房产的归属,所以法院在处理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时要查明房产的情况询问双方对房产是否有争议能否调解,如果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法院不判决 房屋所有权 的归属,而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