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他们才产生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的关系,才能享有继子女的抚养权。当成年继子女成不履行对继父母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成年继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