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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析继父母和继子女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依据
释义
    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需满足未成年且共同生活,继子女有继承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义务。若父母无监护能力,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可代替。拒绝扶养老幼弱小者将受法律制裁。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或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认定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应当满足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拥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的继父母和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继子女未成年,父母对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结语
    《民法典》明确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需满足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母同住。据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拥有继承权。《刑法》也明确规定,对于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者将受到刑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抚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赡养费。根据以上法律依据,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权利义务的平等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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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