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入股怎么退出 |
释义 | 一、合伙入股怎么退出 按照合伙协议退股即可,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二、想合伙入股股东可以退出吗 合伙人入股合伙后可以退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休时,其他合伙人应当根据合伙企业退休时的财产状况与合伙人结算,退还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扣除赔偿金额。 退休时有未结算的合伙企业事务的,事务结算后结算。 第五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退还财产份额的方式,由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或者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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