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按户分配使用,为家庭内部成员所共有,故不是个人财产,本身不属于可继承的范围。但就宅基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属于继承人可继承的范围,不因是否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而限制继承。 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