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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能否请求赔偿?
释义
    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自己的违法行为导致行政许可被撤销,使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法定的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许可不当,极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行政许可法律责任一章中还专门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赔偿责任的构成有三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二是有损害事实,三是违法行政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政赔偿的方式包括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其中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
    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当事人能否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陈述权是指申请人有权说明取得许可的理由、依据和事实;与申请的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有权说明不应当批准申请人的许可申请的理由、依据和事实。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陈述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适当,陈述自己对事实的认定以及主观的看法、意见,同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申辩权是申述理由、加以辩解的权利。它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是指当事人有权对行政机关及第三人提出的不利于申请人获得批准的理由、事实和问题等进行解释、说明、澄清和辩解。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申辩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指控、证据,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质问,以正当手段驳斥行政机关的指控以及驳斥行政机关提出的不利证据的权利。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形式主要是两种:一是听证。二是直接向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进行陈述、解释和辩驳,双方面对面地进行,不需要通过正式的形式。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对其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要仔细研究。对正确的要予以考虑、采纳,对错误的要予以指出、驳回。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包括哪些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包括以几种:一、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权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其实施主体原则上应当是行政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他们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能收费吗?
    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得收取费用。这有利于消除设定行政许可的经济动因,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减轻企业和公民的负担。例外情况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收费的,可以收费。这些收费情形主要包括:一是排污费,包括超标排污费、倾倒废弃物品费等;二是资源补偿费,包括特许权使用费、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等;三是检验费,包括卫生检疫、检查费等;四是工本费,包括证照工本费等;五是手续费,如申请手续费等。另外,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能否改正或者撤销?
    可以改正和撤销。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谁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有权在什么样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保护,关系到国家法制的统一。行政许可法规定,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机关包括: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务院,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的部委办局,除省级人民政府以外的其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没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第71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有权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机关包括两类,一类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比如,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政府改正或者撤销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同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其所属各工作部门改正或者撤销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第二类是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权力机关。比如,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改正或者撤销其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要求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撤销其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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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