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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8年,现在想辞职,有赔偿吗?
释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获得经济赔偿。根据规定,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不满2年按2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薪水。如果劳动者的月薪高于所在地区工人月平均薪水的三倍,赔偿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12年。
    法律分析
    能要经济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违背限定不交纳社保费,劳动者能够任意辞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限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拓展延伸
    辞职后是否有法定赔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职后是否有法定赔偿金主要取决于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在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通常是一年以上),且符合法定赔偿条件,您可能有权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一般包括工龄补偿、未休年假的经济补偿、应发未发的工资、加班费等。然而,具体赔偿金额和条件会因国家、地区以及单位政策而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流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如果劳动者的月薪水高于所在地区工人月平均薪水的三倍,赔偿金额将按照工人月平均薪水的三倍计算,并且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政策而有所不同,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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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