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时效? |
释义 |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对保险索赔时效做了以下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这也就是说除了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外。人身意外险、健康保险和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都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一、保险金请求权的时效是多长? 保险金请求权是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一项财产权利,为促使被保险人、受益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保险人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生活的保障作用,保险法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时效期间不行使这项权利,则该权利消灭。 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分为两种: 1、属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保险理赔是否时间限制 有时间限制的。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 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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