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 |
释义 | 一、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 1、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表现为侵害对于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对他人身体健康产生了危害; (3)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为存在主观过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组织卖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组织卖血罪立案标准如下: 1、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2、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3、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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