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 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 2、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查。 3、应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 4、应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一、工期索赔的成立条件 工期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保险处理流程 1、出险:出险就是发生了事故,无论是车撞车、车撞人还是其他,就要进入申请保险理赔流程了。2、报案: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必须报案,向公安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如果错过了保险不赔。3、现场处理: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轮胎的位置后,移动车辆。通常用“T”标记轮胎的位置。4、提出索赔请求:当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实将进入下一步。6、结案: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点、定损中心去定损,就完成了结案。7、提交索赔材料: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险公司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8、索赔审核:当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9、领取赔款:保险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