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可以被视为保险合同的无效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中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设置免责条款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或是与保险条款主体内容不相符,就有可能被视为保险合同的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明确、明示,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不得设置无法实现的条款,或者明示或者默示保证保险标的一定不会发生保险事故。 3.《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因不当得利而受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在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以及与保险条款主体内容相符的前提下是合法的。如果免责条款违反了相关规定,被视为保险合同的无效条款,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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