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木工作业:即木模板工程和木门窗工程。 2、砌筑作业:即砌体工程。 3、抹灰作业:内外墙抹灰。 4、石制作:如石质台阶等等。 5、油漆作业:油漆、涂料等工程。 6、钢筋作业:钢筋工程。 7、混凝土作业:混凝土制作、浇注。 8、脚手架作业:脚手架搭建。 9、楼板作业:预制楼板安装。 10、焊接作业:电焊、气焊、钢结构焊接等。 11、水暖电安装作业:水电暖安装工程。 12、钣金作业:种类分包普通建筑应用较少,主要为金属板饰面工程。 13、架线作业:临时用电铺设,主要应用于电力工程项目,普通建筑工程应用较少。 一、工程违法转包连带责任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专业工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除外)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完成的活动。 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扬尘控制措施 建筑扬尘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建筑主体、装饰装修施工时应从建筑物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且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1.2m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设置堆放池进行集中堆放,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 三是在城市建成区、机场、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内,地面应当实行混凝土硬化;其他地区的施工现场从大门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30m的混凝土路面,裸露地面应当采取绿化措施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四是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五是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除建筑物楼层废弃物时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六是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七是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