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进行抵押的房地产房屋 |
释义 |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怎么规定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哪些房地产不能进行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出租房屋能不能作抵押,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抵押价值 出租房屋能作抵押。抵押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执行;没有约定此条款的,在抵押人出租房屋的行为未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同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也不与其他约定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出租此抵押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中国房地产法规定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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