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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公开户要求的材料
释义
    律师分析:
    办理对公账户需要的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副本的复印件(通常招商银行需要);房屋租赁协议(一般基本户开户行需要);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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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2: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