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药店需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药店的条件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资质的营业人员。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 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药剂师的工作内容 1、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 2、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3、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 4、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5、按照处方为顾客配药,并且向顾客说明如何服用等相关事项; 6、回答病人和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 7、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等。 在制药厂工作的药剂师从事研究,开发,并参与医药产品的生产制作,负责新药产品的医效实验,对新药进行生产质量监控等一系列工作。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