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子的贷款不应该由父母偿还,因为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在法律上非常明确,没有连带责任。18岁以上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开展民事活动,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儿子是一个完全有行为能力的人,自己承担责任,贷款,只能自己还债,父母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父母经济状况良好,儿子目前经济困难,也可以暂时由父母自愿代子偿还,待儿子有能力履行后再返还给父母。其他人不能强迫债务人的父母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