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是不是对急性肝炎的理赔申请有额外的审批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申请时需遵循《保险法》规定,若急性肝炎属于投保范围内,则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无需额外审批流程。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请求仲裁或者诉讼。” 3.《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人不得以违反诚信原则、不合理的方式规避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若急性肝炎属于投保范围内,保险公司不得以违反诚信原则的方式规避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应及时处理理赔申请,无需额外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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