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转移财产怎么认定该行为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转移财产认定该行为是看其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担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 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与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 连带责任 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有什么区别 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的区别有: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