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发包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承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三)未履行法定承包程序,包括未依法招标、未申请直接承包或者未经批准的申请; (四)建设单位设定不合理的投标条件,限制和排除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并将其承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 (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另行承包; (七)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承包商以各种形式选择指定的分包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承包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