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会计证补办所需材料 |
释义 | 重庆会计证遗失或毁损补办所需材料包括四项内容,分别是《重庆市会计人员遗失(毁损)申请表》、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登报公告会计证遗失报刊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补办流程包括登报公告、网上填写并打印申请表、携带资料到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制证和领证。同时,还需检查自己是否完成规定继续教育,未完成则需在重庆会计之家网完成每年继续教育。 法律分析 重庆会计证遗失或毁损补办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 一份《重庆市会计人员遗失(毁损)申请表》(可在此处下载表格); 2. 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 3. 一份登报公告会计证遗失报刊原件及复印件; 4. 一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填写登记地址: 补办流程: 1、登报公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 2、网上填写并打印《重庆市会计人员遗失(毁损)申请表 3、携带以上资料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在地区县财政局审核 4、审核通过后,制证(10个工作日完成) 5、领证(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备注: 1、检查自己是否完成规定继续教育,未完成在重庆会计之家网完成每年继续教育。 2、当年10月1日后申请遗失则必须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结语 重庆会计证遗失或毁损补办所需材料包括四项内容,分别是《重庆市会计人员遗失(毁损)申请表》、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登报公告会计证遗失报刊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补办流程包括登报公告、网上填写并打印申请表、携带资料到审核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制证和领证。同时,还需检查自己是否完成规定继续教育,未完成则需在重庆会计之家网完成每年继续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十三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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