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类护照的颁发对象是什么? |
释义 | 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公务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普通护照 法律分析 原内容: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改写后: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务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颁发给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颁发给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拓展延伸 护照种类:中国外交护照颁发给谁? 中国外交护照,也称为公务护照,是由我国政府颁发给具有外交、公务身份的人员使用的护照。根据我国《护照法》规定,外交护照分为两种,即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护照是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和进行国际交流的主要证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外交护照的颁发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 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如我国驻外使领馆、使馆等外交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 2. 具有公务身份的人员,如我国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包括外交官员、外交助理等; 3. 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如参加国际组织会议的代表、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学者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外交护照的颁发对象具有一定的限制,但并非所有人都能享有外交护照的待遇。在我国,《护照法》规定,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员可以申请普通护照。具体来说,包括: 1. 因私出国(旅游、探亲、商务等); 2. 参加国际会议、国际交流等活动; 3. 常驻外国,且没有其他有效出境证件的人员; 4.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以上两类人员,如果需要使用外交护照,应向我国外交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获得。而对于其他人员,如因私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等,则需要使用普通护照。 结语 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颁发对象不同,前者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后者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公务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而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颁发对象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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