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领结婚证的夫妻没有继承权,只有登记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即使共同生活也只是同居,事实婚姻不存在。早于1994年2月1日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没有领结婚证的夫妻互相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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