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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胎儿是否有继承的权利
释义
    胎儿有继承的权利。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权的特性:
    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4、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5、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综上所述,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权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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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