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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离婚调解是怎样的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法院调解离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调解的开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二)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三)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二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
    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双方在法院支持调解后,由法院按照双方的调解意见,出具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法院调解书自送达双方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领取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终结,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 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
    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 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
    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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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4: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