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除房屋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
释义 | 拆除违建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一、关于查房屋违建的新规定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若是逾期不拆除的,将可能会被强制拆除。 二、个人院子里盖彩钢房要审批吗 个人院子里盖彩钢房要审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违建拆除损坏物品一定要赔偿吗 违建拆除损坏物品不一定要赔偿。情况如下: 1、拆除前已通知,要求在限期内搬出财产的,本方拒绝的,后果自负; 2、拆除前未通知执行人员,造成有关财产损坏的,应当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仍可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乡镇规划区未依法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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