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追讨不当得利 |
释义 | 不当得利的损失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损失,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损失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当得利,而本方存在遭受损失的,且遭受损失与对方不当得利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不当得利该如何证明 证明不当得利事实的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这意味着一方的财产总额因某些事实而增加。财产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利益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范围广,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劳动和使用权的增加,如消除财产利益负担; 2、另一方受损。所谓损害,是指因某些事实减少财产利益总额,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即减少现有财产利益和应得财产利益; 3、一方的利益与另一方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指另一方的损害与另一方的利益之间存在变化的相关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不受损益和损害的财产范围、是否同时发生以及表现形式的影响; 4、没有法律依据。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这是认定不当的核心内容。 二、低保金被他人领取该怎么办 低保被他人领走,这种情况,对方属于对你的财产构成不当得利,有权要求返还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起诉。有证据证明被他人冒领,可以找派出所处理。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为受损失的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三、老板给我算多了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退还多发的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员工要主动将多发的工资退还,老板发现多发工资给员工后,也会要求员工退还,如果员工不退还的,就会造成不当得利,按法律的规定也需要退还,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益人应当将其不当获得的利益(原物或价额)返还于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效力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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