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屋损坏,租户是否有赔偿义务?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怎么样判断租户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效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如果你卖房前通知了租户,对方未表示要买房,则他现在提出优先购买权无效。如果你卖房前未通知租户,你现在把房卖给别人的行为有效,但要对租户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