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怎么办理 |
释义 | 申请条件:继承双方申请 设定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5.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存量房转让手续费非住宅的按交易额的1%收取,住宅每平方6元 查档费:100元/证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8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金厦广场三楼大厅、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三和大厦五楼(于洪广场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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