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后,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和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或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等。同时,文章也强调了继子女在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时,不侵犯其生父母的继承权。 法律分析 一、继子女继承权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那么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若继子女在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二、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通过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要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一个抚养、赡养关系的话,那么一般来讲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对其遗产是享有一定继承权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因此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继子女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继承遗产,如受到继父母的抚养、生活上的扶养和教育,或者在继父母去世后能够对继父母的遗产进行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同时,继子女也不能妨碍其对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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