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项目包括哪些 |
释义 | 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项目有: 1、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2、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3、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投资平台; 4、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 5、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实。 境外投资建筑企业办理备案手续需要的条件: 1、在境外以获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为目的; 2、拟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小比例投资的; 3、投资比例通常不超过项目合同额的15%。同时,境内投资主体应事先取得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和立项批复,并提交中标文件或与外方业主签署的合作文件作为证明。 法律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备案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格式文本及附件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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