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由谁缴纳 |
释义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土地使用着所在政府向省,国家交纳的。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主体应是县、市人民政府,也就是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应由县、市人民政府缴纳,具体应由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缴纳。 不过一般在操作中当地政府在申报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时,在获得省或国家批准的时候先交了,回头把土地给使用者的时候有的是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的地方是把这个费用包含在土地出让价格里面了,划拨土地好象也要交。 一、建设用地的占用程序 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如何征收 在用地前需进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报批,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为规划区内城市批次里的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城市规划区外,独立选址的以出让方式区的土地的。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土地使用着所在政府向省,国家交纳的。不过一般在操作中当地政府在申报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时,在获得省或国家批准的时候先交了,回头把土地给使用者的时候有的是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的地方是把这个费用包含在土地出让价格里面了,划拨土地好象也要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