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下:1、形式违法的证据;2、违反法定职权和程序所获得的证据;3、以非法的手段或方式获取的证据;4、证据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以上对证据合法性的阐述是论述证据能力所必要的,即一件事实要成为民事司法中定案的根据,须具备相应条件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否则不能成为法院定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