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医院住院费3000元,人出院,没有出院手术,不能交吗? |
释义 | 医院病人欠费不交,医院可通过法律程序催告患者支付医药费并支付利息。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认定和解协议的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时,对方可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非三无人员的欠费,政策上目前还未明确规定。急危重伤病患者可获得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债权人可请求未支付金钱债务的履行。 法律分析 医院病人欠费不交医院可以催告患者及时支付医药费,患者拖延或者拒绝支付的,医院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主张支付相应的医药费并支付利息,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病人欠费不交如何处理 病人欠费不交处理方式如下: 1、看病缴费是正常的程序,如果病人欠费不交,先看看是不是什么困难,如果有困难就宽限些日期,如果就是不愿意缴费,可以走法律程序,强制缴费; 2、而对于非三无人员的欠费,政策上目前还是空白; 3、根据有关规定,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其在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救治后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将由专门设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医院对于病人欠费不交的情况可以采取法律程序,强制要求其支付医药费。对于急危重伤病患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可以提供补助。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予以认定。根据具体情况,债权人可以请求病人支付欠费款项。在特定情形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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