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遗产不是一定要公证。公证属于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的,为继承房产增加公信力的方式。进行公证,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可以迅速有效地,证实自己继承人的身份。不选择公证房产,继承也是可以的。继承权属于法定权,非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人继承权利。房产继承通过向房产登记机构,表明继承人身份,如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本等,待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即可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