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什么
释义
    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
    一、无因管理的效力是什么
    无因管理成立后,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管理之债是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分为哪几类
    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二)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三)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四)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五)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六)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三、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适用留置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因管理之债不能适用留置权。因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留置该动产与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7: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