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一、专利权的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情形,属于专利权的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况: 1、专利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注销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在期限届满前主动提出终止专利权的; 3、专利权的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其他情况。 二、专利驳回复审提交什么材料 专利驳回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专利驳回通知书; 3.专利复审请求书; 4.修改专利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必须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