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转让费受法律保护吗 转让费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店面转让费与租金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分别如下所述: (一)店面出租或称商铺出租:是将门面使用权经过合法途径交与个人、团体或单位使用,从中收取租金的行为方式,门面出租不涉及到门面产权的转移。 (二)店面转让:是指以正当的方法,通过合法途径,将门面出租或出售给别人。以个人,团队的形式来获取经济利益的方式,店面转让一般都会含押金在里面。 (三)店面出租就是房东把店租给你,然后支付每个月的房租就可以。 (四)店面转让是房东的房客已经租下来了,他把房子连装修等等的费用算进去把店转给你,然后包括除房租以外的费用(包含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