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如何继承农村房子? |
释义 | 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农村房子也是可以继承的。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房产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只有本村村民才能继承。所以可以在继承后,卖给本村的村民。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所以你对宅基地没有继承权,但是土地上的附属物房屋是父母的财产子女有权继承,但不能翻盖。 农村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办理,则需要以下流程: 1、首先去当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去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户口簿以及能证明你和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申请人身份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等; 3、向当地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等,遗赠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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