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7、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 8、载人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9、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载货超过载质量未达30%的,记分2分。 11、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装置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