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催收造成被催收人死亡的,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正常的催收行为不应该催死债务人。催收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否属于正常催收、催收人是否有责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都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暴力催债是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因为暴力催收行为致使被催收人死亡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对行为人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