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腾退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方式的总补偿款=腾退房屋价值补偿(含未登记房屋价值)+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补偿+自拆配合费+移机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家补助费+放弃房屋安置补助费+签约奖励费+整院腾房奖励费。2、腾退对象选择房屋安置的房屋安置方式的总补偿款=腾退房屋价值补偿(含未登记房屋价值)+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补偿+自拆配合费+移机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家补助费+签约奖励费+整院腾房奖励费。腾退对象的购房差价款=腾退对象选择房屋安置方式的总补偿款-安置房屋价款。3、放弃房屋安置补助费腾退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可给予放弃房屋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腾退房屋价值的20%;同时给予被腾退家庭一套通州区商品住房购房指标,该购房指标自签约之日起有效期3年,所购房屋限制交易,待整院腾房后解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