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知道 职工医疗保险 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医疗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只需要拿到原单位开具的 解除劳动合同书 ,交到新单位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就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法律客观: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