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2各大航司对孕妇坐飞机的最新规定包括: 1.孕32周以前无特殊情况可正常做飞机(东方航空需提供孕妇保健手册); 2.孕32周-35周需提供由二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需要医生盖章签证,证明在无安全措施下可安全完成航班飞行计划; 3.孕36周以上孕妇不予接受,处于安全考虑,建议采取其他出行方式。 2022年孕妇坐飞机的最新规定是: 1、孕妇在孕期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乘坐飞机: (1)怀孕不超过28周; (2)怀孕28周至36周,经过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确认孕妇无任何妊娠并发症,可以安全乘坐飞机; (3)怀孕36周以上,经过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确认孕妇无任何妊娠并发症,可以安全乘坐飞机,但仅限于国内航班; 2、孕妇乘坐飞机时,必须携带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 3、孕妇在乘坐飞机时,应尽量选择靠窗座位,以减少乘坐飞机对胎儿的影响; 4、孕妇在乘坐飞机时,应尽量避免飞行时间过长,以免影响孕妇的身体健康; 5、孕妇在乘坐飞机时,应尽量避免携带重物,以免加重孕妇的负担; 6、孕妇在乘坐飞机时,应注意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以免影响胎儿的发育。 法律依据: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在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提供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旅客、行李运输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旅客以外的其他人就旅客死亡或者受伤提出赔偿请求时,经承运人证明,死亡或者受伤是旅客本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同样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