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麻痹性瘫痪,是否存在歧视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麻痹性瘫痪,是否存在歧视行为,需要综合考虑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以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等因素。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保险公司拒赔的行为,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存在歧视行为,可依法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保险金。 2.《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其他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包括因交付物的质量、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损失。 3.《反歧视法》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受歧视的人员进行歧视或者者其他不公平待遇。 因此,保险公司在拒赔麻痹性瘫痪的情况下,如果存在歧视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被保险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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